经修正通过的信息(修正)的自由信息法案1997年(FOI)自由行动2003迫使政府部门,医疗服务执行局(HSE),地方当局和一系列其他公共机构公布他们的活动和信息使他们认为,包括个人信息,提供给公民的信息。
10月14日2014年,信息自由法案生效,并修订了1997年和2003年的行为。新法案出台多项信息修改方案的自由和扩大机构到政府信息公开立法适用于所有公共机构,除非特别豁免范围。它也允许政府规定(或指定)的其他机构接收显著公共资金,使政府信息公开立法适用于他们也。
新立法之前进行任何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生效,旧的法规继续适用。它也适用于任何后续的审查或上诉。
您的权利:
在信息立法的自由爱尔兰每个人有以下法律权利:
- 通过该法所规定公共机构持有的访问官方记录的权利;
- 有权对他们持有的个人信息来修正或更新,其中这样的信息不完整,不正确或误导性的;和
- 正确的给予通过影响他们的公共机构作出的决定的原因。